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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遠縣公安局 (采購人名稱)的 寧遠縣公安局移動警務通信服務采購項目(項目名稱)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采用發布公告方式,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提交證明材料參與資格審查活動。
1、采購項目名稱:寧遠縣公安局移動警務通信服務采購項目
2、政府采購編號:寧財購計【2020】011083號
3、采購代理編號:HNXZ-2020-YZ-XMZB-0492
序號 | 包名稱 | 簡要技術要求 | 數量 | 采購項目預算 (元人民幣) | 可能實質性變動內容 | 代理服務收費最高限價 |
01 | 寧遠縣公安局移動警務通信服務采購項目 | 詳見采購需求 | 1項 | 1128000.00 | 詳見采購需求 | 按合同約定 |
1、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預留采購份額:本項目為 /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或者小型、微型企業采購)。
(2)強制采購:政府采購實行強制采購的節能產品。
(3)優先采購:政府采購鼓勵采購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支持兩型產品。
(4)價格評審優惠: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包括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政府采購促進殘疾人就業)。
2、采購進口產品:本采購項目拒絕進口產品。
1、供應商的基本資格條件: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且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投標人可以是分支機構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采購項目的特定資格條件:無。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4、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此項目的其他政府采購采購活動。
5、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6、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形式。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2、供應商資格聲明(格式)原件。格式見附件一;
3、符合特定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復印件或者情況說明;
1、按本邀請公告第四條規定提交的證明材料及說明應裝訂成冊,一式兩份。
2、資格審查證明材料的遞交截止時間為2020年07月24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地點為永州市冷水灘區湘永路129號中亞家園1104室(指定地址)。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1、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按本邀請公告第三、四條規定,采用合格制方法進行資格審查。
2、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及時告知其未通過的原因。
1、采購人確定所有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也可以由談判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
2、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向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發出談判邀請,并發出談判文件。
1、本邀請公告在中國湖南政府采購網(www.ccgp-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gzy.yzcity.gov.cn/)發布。公告期限從本邀請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2、在其他媒體發布的邀請公告,公告內容以本邀請公告指定媒體發布的公告為準;公告期限自本邀請公告指定媒體最先發布公告之日起算。
1、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如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2、供應商認為本邀請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邀請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按《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質疑答復和投訴處理操作規程>的通知》(湘財購〔2019〕20號)規定,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采 購 人:寧遠縣公安局
聯 系 人:陳懷萬
電 話:13337267100
采購代理機構: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唐婷婷
電 話: 18174601996
地 址:長沙市東二環一段1139號湖南國際商務中心五樓